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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235元,这是日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数字。随着这一数字的公布,上海市相关社保待遇也将随之上调。
据悉,工伤保险部分待遇的计发标准,将从2033元提高到2235元。同时,平均工资的增长对收入较低的生育女职工来说也是福音。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提醒市民,2006年度上海市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从4月1日起有所调整,个人缴费基数根据上海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即上限为6705元,下限为1341元。此外,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2006年度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其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参保的外来从业人员所享受的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以及老年补贴的额度,也相应有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