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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身影刚刚离去。这一年,从保险险种的增加到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包括农民工在内,越来越多的普通劳动者开始享受到改革和振兴的成果,这些改革不仅为辽宁省国企及其他领域的改革降低了成本,而且扫清了前进中的路障。展望2007年,改革进入新里程,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面,我省将在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等方面力图突破,一个日臻完善的社保体系呼之欲出。
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省工业比重大,城镇人口多,老企业和困难企业多,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难度大。自启动社保试点以来,社保体系的完善一直被我省视为“一号工程”加以贯彻落实,经过不懈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辽宁社保体系已初步形成。社保试点改革之后又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问题?目前的社保体系距统一、规范、完善的建设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距离如何缩小,问题如何解决?年终岁首,记者邀请省内外专家,对我省社保体系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难题进行盘点。
社保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回首2006年一年来的成就,是在巩固三年社保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取得的。从2001年到2003年,三年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为正在行进中的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刘旭东教授认为,经过三年社保试点和试点后的两年巩固提高,2006年,全省社会保障工作突破体制难点,实现了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稳步推进,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顺利实施,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谐的劳动关系初步形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城镇社保体系三年试点,辽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保体系。国企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也不断扩大。
辽宁社会保障工作成绩令人瞩目。但目前的社会保障还只是覆盖到城市职工,没有推向农村,而且社保试点结束后又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
据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室主任王鸥研究员介绍,社保试点结束后,随着辽宁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矛盾日益突出,辽宁的养老保险运行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有针对性地提出新的解决办法。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仍然是十分突出的问题。王鸥分析,问题的原因之一是企业缴费率高。按照政策规定,企业社会保险缴费28%至30%;个人缴费11%。较高的社会保险缴费率影响了企业的人工成本及赢利水平,一些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参保。例如,有些民营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只为少部分管理人员及企业核心人员交纳社会保险,对于普通员工和临时用工人员存在着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漏交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原因之二是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差。一直以来,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力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无缴费能力的企业在册职工,如果本人自愿,可在与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前,参照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经养老中心核定后,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欠缴或中断的养老保险费,经养老保险中心认定后,也可以参照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办法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比例为18%,缴费基数为欠缴年度所执行的市职工平均工资。这一政策将养老保险的大门进一步敞开,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中断和欠缴养老保险的职工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一次非常好的机会。但对低收入群体来说,政策虽好,受益仍然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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