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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养老金替代率居高不下。养老金的替代率是国际通用的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公共养老金水平的高低,即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越高,公共养老的支出水平就越高。我国当前已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替代率为80%,有时甚至高达90%以上,这个水平远高于 40%—60%的国际水平。
5.基金管理效率低下。我国规定养老金在留足2个月的支付以外,应该全部用于购买国债、银行储蓄、企业债券、投资股市,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但是目前我国养老金仍主要用来购买国债和银行储蓄,基金收益甚小,根本无法满足老龄社会对养老金的需求,没有真正建立起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机制。在基金的使用、投资、运营等方面效率低下。同时,由于基金管理监管机制的缺位导致基金的挪用、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6.尽管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狭窄,但是将所有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之内,未免操之过急。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现状仍然不具备将所有人都纳入老年“安全网”的条件。因为经济条件是社会保障运行实施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作为后盾,如何发展和完善社保体系就犹如纸上谈兵。所以对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而言,在当前正处于转型的当口,由转制所带来的高昂的成本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外部性问题,正困扰着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此时若再将农村老人也纳入养老保险的体系,会使养老金入不敷出的情况进一步加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比起城镇的老龄化程度要严重得多,相当一部分欠发达省区的老人比例将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到21世纪中叶,农村65岁及其以上的人口将达到城镇的1.2倍,农村的老年抚养比要比城镇的高出 31.4%。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当前仍应当以家庭养老为主,待各方面条件成熟以后,再考虑将其纳入养老保险的框架之内。但是,另一方面农民工作为当代社会一个特殊的群体,大都由青壮年组成的,将其划入养老保险的范围之内,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养老金支付的危机问题,而我国当前尚没有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任何规章制度的建立。
四、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所存在的问题与弊端,提出以下应对策略:
1.扩大基金来源的渠道,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养老金保值增值的能力,实行国有资产变现,发行社保长期债券,进入资本市场等措施,把社保基金做大。放松对养老金投资于股票的管制,增加投资的比例。在保障基金安全性的同时,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要在经过严密的精算之后将资金投资于风险相对比较大的投资工具,以期获得更高的基金收益。
2.阶段性提高退休年龄尤其是妇女的退休年龄。降低老年抚养比例,减轻养老金发放的沉重压力。提高退休年龄还可以在减少退休人口的同时相应地增加在职人口的数量,从而可以降低赡养比率。有研究表明,中国目前的退休年龄如果各提高5岁的话,当前退休人口会减少1000万,在支付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养老金的支出可以减少1/3。
3.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计划即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强化个人自保的意识,加强企业和个人对养老保险的责任与义务。使得养老保险的各个支柱都得以发展和完善,为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打好基础,为降低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促进个人账户实账运行创造足够大的活动空间。
4.解决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1)建立账户分立制,建立个人账户专管体系。将个人账户从社会统筹金中分离出来,实行账户分立,从而避免社会统筹向个人账户“借”的风险。(2)建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来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与营运,以确保其保值增值。(3)对“老人”而言,国家必须明确责任,建立各级政府负责的养老金财政补助制度,保证其养老金的发放。(4)对“中人”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可采用名义账户或发行认证债券。同时,要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发展机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5.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实行收支两条线,保证专款专用,建立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管理系统,做到统一管理。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监管,应由政府成立专门的独立机构来进行监管。对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保险的监管,也应该由政府直属机构进行监管,实行统一集中的监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