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使用IE浏览器 1024x768分辨率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保动态>正文
 
舟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政出台

2006-11-22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方智斌

     近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政策的出台,呈现了扩大覆盖面、调整缴费标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三大亮点。

 

  扩大覆盖面 调整缴费标准

 

  根据《通知》精神,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是我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参保工作的重点。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暂定为18%,提高一个百分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缴费基数按统筹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一步到位有困难的分3年过渡,2009年全部到位。有条件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在统筹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根据省政府今年48号文件规定和我市实际,从今年11日起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以200611日为基准时间,在此之前已退休的人员,退休前已有账户不做实;已经参保但未退休的人员,在此之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再做实,之后缴费逐步做实。对2005年末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统筹地区,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5%,市本级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今后逐步提高,有条件的地方可按8%的比例一次性做实。支付能力在12个月以下的统筹地区,比例由当地政府确定。

 

  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

 

  从200611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凡是市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舟政〔199725号)实施后参保、缴费满15年的人员,退休时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舟政〔199725号文件实施前参保,20101231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0年和20111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退休时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缴费年限已达到上述要求,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退职。退职时按月发给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金组成与退休人员相同。同时,参保人员到达法定年龄时,如果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规定,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通知》还就完善企业年金方案、规范操作管理办法、严格企业年金标准以及加强对企业年金受托机构、托管机构、账户管理机构和基金投资机构的监管提出要求。

 

  新办法实施后带来哪些变化?

 

  今年8月底和11月中旬,省政府和市政府分别发出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随后,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也制定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简称新办法)。新政策将给我们老百姓带来哪些影响?记者日前采访了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当前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切实加强基本养老基金征缴与监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如何调整?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相关连接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意见投诉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企业年金网  中文域名:企业年金.中国
鲁ICP备06003162号
Copyright 2005-2007 www.annuit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