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讯 6月25日,烟台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听取了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调整了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了《烟台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章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主任郝德军同志
参加会议并讲话。
郝德军说,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是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广大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署,不断加大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力度,形成了以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管为主,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建立了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社保基金账户管理、收支公示和基金征缴监督监察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各级劳动、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工作,有效保证了基金安全,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安全网”、经济运行“减震器”和收入分配“调节器”的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和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市基金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社保基金是高压线”的纪律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防患于未然,从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入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郝德军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努力开创社保监督工作的新局面。一要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省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各项法规政策,认真落实基金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职责范围开展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防止和避免基金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查找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践和部分地方基金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着力建立健全决策、运营、监督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和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控体系,全方位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基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社会保险经办、财政专户管理、银行、邮政、医院、药店等机构,都要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推动形成自我约束、自动预警、自行纠错的工作机制。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章程》规定,抓紧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核查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严厉打击瞒报、漏报和贪污、挪用基金行为;对构成违纪的,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二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优势,按照预防为主、违规必纠的原则,强化对社保基金的全程监管,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力争实现社保基金管理“零违规”。今年,要在搞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的同时,继续组织劳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全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部分县市区违规资金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三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对基金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要在健全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深入开展遵纪守法特别是遵守基金法规政策的教育活动,运用正反两方面的范例对干部进行激励、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基金法规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法纪观念,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自觉执行各项基金法规政策,遵守基金纪律,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