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部署和提出的计划目标,以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核心,重点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健全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城乡社会保障体制,全面构建多层次职业培训体系和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计划目标
2008年广东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计划目标是:
(一)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统一的就业体制,优化就业结构,全面促进就业再就业,扩大就业容量,保持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构建多层次的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组织开展创业培训4万人,新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2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人数达到48万以上。
(三)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制,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增强社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质量。城镇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340万人、2130万人、1380万人、2200万人和75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60%。
(四)构建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使劳动者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稳步提高。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平工资增长12%以上。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劳动争议结案率达到95%。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完善城乡并重就业政策,全面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1. 完善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法规体系,形成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力争出台《广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建立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就业援助工作流程,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大力实施“三年30万”城乡就业援助工程,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岗位技能对接、春风行动和大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着力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和表彰激励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将促进就业再就业纳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探索建立充分就业指标体系,研究建立经济与就业协调发展的分析、评估和决策系统,进一步强化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协调发展的机制。
2. 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机制,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管理等各项政策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全面推行城乡、省内外劳动者统一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确保持有手册的劳动者都能享受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农村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建立与农村劳动力培训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快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进一步组织做好劳务合作工作,加快完善劳务合作机制,推动落实泛珠各项劳务合作和“山洽会”协议,加强劳动力培训输出基地化运作,加快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网络,以及覆盖泛珠三角区域的信息网络,构建全省联网的远程见工系统,强化地区间的劳务合作交流。抓紧建设省泛珠三角人力资源合作交流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