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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杨教授打了一个船夫的比方,银监会的同志进行了发挥,我听明白了,就是谁当受托人合适?家里五斗粮都没有,你去做受托人,你拿着几百块钱、几千块钱,肯定有歹心,那么谁当这个船夫,能够安全地把你送到对岸?我认为现在的全分拆模式和双牌照模式不能送到岸,他们家里的粮食情况就是这么一个状况,这个船夫到底应该由谁来担,我觉得这是决定了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方向,是否有生命力,这是关键。现在这个船夫是这样的一个状况,我个人觉得这个船夫应该是谁?这个船夫应该是养老金管理公司,而现在意义上的企业年金市场上没有一家是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金管理公司。这个公司最简单的核心概念有两个,一个是高度捆绑,把投资管理人捆绑,第二个是以企业年金为唯一目的的公司。这个公司目前还没有生出来,为什么没有生出来?因为没有爹、没有妈,由于监管的体制存在不顺的地方,于是监管体制对现代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批准就没有他的审批机构,所以现在养老金公司缺位,我个人认为他是受托人的缺位。我个人认为,现在养老金管理公司受托人的建立与现在的两个实行办法是不矛盾的,是符合潮流的,并且与现在的多牌照、单牌照的市场多层次的架构是符合的,是多了一个层次,比如说这个受托人虽然他具有投资资格,但是他不是所有的投资都能做,他要相当一部分从投资管理人买,发达国家的投资管理人对的不是委托人,也不是零售市场,他的客户是受托人,就是说受托人的投资好多是自己做不了,必须得外包。在这个意义上讲,他正好是对投资管理人的一种鼓励、一种导向、一种激励、一种规范,是互补性质的,不是这种对抗性的,是有利于这个市场的发展的,是有利于多层次企业年金提供商发展的,所以,我觉得现在问题比较严重,应该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这样,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