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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笔者的以上认识很可能是幼稚肤浅、以偏概全的,有赖于这方面社保专家的指教和纠正。无论如何,我们想表达的是,在我国曾经报道过诸如一个人突发意外受伤僵卧于路旁,5天无人进行实质性救助终致冻死的事件(湖南衡阳张衡生案);有人出车祸送医院因为家属差交110元钱急救不能及时进行导致病人死亡的事件。这些闻听令人痛心的新闻,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是极其复杂的,但我们想(如果当事人是参加了社保的),通过完善社保信息的获取和沟通渠道,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政策安排,改革推动,我们的社会保障体制应该能够在保障人民不再发生类似悲剧性事件方面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这有赖于国家、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每一个公民以及社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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