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业务本身的决策周期长,服务周期更长,要一直延伸到受益人退休甚至退休以后很多年。如果客户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时选择了很多管理机构,形成很复杂的管理模式,选定各种管理机构后还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整合他们各自的IT系统,这样会导致协调成本太大,流程太繁琐,令企业和各方都苦不堪言。
2+2模式作为对企业客户最为有利的企业年金模式,在目前的年金市场上是90%的企业客户的选择
伴随着2004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年金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重申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是国家头等大事,这一切都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推广铺垫了道路。在政府的扶持、政策的支持下,企业年金由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
在企业年金发展的初期阶段,很多企业对企业年金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在面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时候常常感到不知所从:托管人介绍托管服务的内容,账户管理人介绍账户管理服务的内容,投资管理人介绍投资管理的内容,而客户就像盲人摸象,听了很多企业年金的介绍,却无法形成对企业年金管理的整体概念。
而企业年金业务本身的决策周期长,服务周期更长,要一直延伸到受益人退休甚至退休以后很多年。如果客户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时选择了很多管理机构,形成很复杂的管理模式,选定各种管理机构后还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整合他们各自的IT系统,这样做协调成本太大,流程太繁琐,令企业和各方都苦不堪言。
针对这种情况,结合企业年金的规章制度,我们提出选择2+2模式更适合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2模式的优势
客户更能享受快捷、便利、稳定的服务
在全分拆模式下,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太多,容易出现管理机构间的协调困难。各个管理机构对运作流程、系统接口、业务单证等各项内容有着各自的定义和设计标准。在企业年金计划建立过程中,各个管理机构之间协调的工作量大,成本高。
而在2+2模式下,信息、技术共享程度相应提高,业务管理、业务运作的协调性高,能为客户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同时,与独立企业之间的合作相比,同一个法人受托机构内部的合作更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受托人在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之后,一般不会轻易变更,可以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费用和相关支出减少
在全分拆模式下,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都需要分别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同时在年金的日常运营中,相关的交易席位费用、税费和审计费等费用需要分别支出,年金基金的管理费用和相关支出较高。
而在2+2模式下,在相关管理费上会提供一定的打包优惠,便于降低客户和受益人成本。同时由于规模效应,与全分拆模式相比,在受托财产管理、运作、投资、处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税费和佣金以及年度审计费用等处理信托事务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将会大大降低。
处理企业年金事务的效率更高
年金运作中如果4个角色分设会造成计划建立、计划运作过程中较大的沟通成本,大大降低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服务的质量和时效。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后,所有的服务如果均在4个不同的管理机构间实现,前提是需要4个管理者之间建立的IT平台实现系统接口,即无论是现金流还是信息流均要经过4个不同的管理机构来完成。这势必会大大降低各个环节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企业和受益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而在2+2模式下,受托人提供一揽子服务,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之间、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沟通由外部沟通转为内部沟通,沟通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