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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年金是一种自愿性的保险制度,税收优惠能够促使企业履行年金计划。文章阐述了我国年金税制设计的原则,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对怎样设计我国企业年金税收制度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年金;税制;税收优惠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在改善员工薪酬结构,保障退休员工生活水平,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及增强企业凝聚力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与基本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最大的特点是不具有强制性,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举办这种计划。那么,如何促使企业履行这种自愿性的养老保险呢?从国外的经验可知,税收优惠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本文将对如何设计我国企业年金税收制度做出探讨。 一、我国企业年金税制设计的原则 (一)必须以公平为前提。公平收入分配是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所要达到的内在目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合作开展的“企业年金发展问题”课题研究的政策建议中指出:“我们不能无视地区差异,应该允许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在4%的基础上上浮几个百分点,总体比例不超过10%。”这种观点不但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统一政策环境相悖,而且,最终也会损害公平和经济效率,只能造成经济发达地区企业的良性循环以及不发达地区的恶性循环。因此,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必须一视同仁。对经济发达的地区和落后的地区同样对待,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同样对待,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也应该同样对待。 (二)与基本养老金制度协调发展。企业年金的本质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它和基本养老金一样,都是属于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计划。所以,我国在制定企业年金税收制度时,不能与基本养老金的税收政策脱节。但这并不是说企业年金税收制度应与基本养老金制度完全相同,而是强调在税收上二者不应有很大的区别。 (三)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对于政府来讲,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必然会造成税收收入的减少,给财政带来一定的压力。因此,国家在制定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时,既要考虑以税收优惠的方式鼓励企业和职工为将来的退休收入进行储蓄,以减少他们对基本养老金制度的依赖,同时又不能不考虑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 二、我国企业年金税制设计中征税环节的确定 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行过程一般包括三个环节:企业和职工个人向企业年金计划缴费、企业年金计划主要是基金式计划)取得投资收入、企业年金计划向退休者支付养老金。如果我们借助字母E(代表免税)或字母T(代表征税)来表示政府在以上三个环节之一课税的情况,那么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税收征收模式可以表示为EET。即允许企业和职工将向私人养老保险计划的缴费支出从企业或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对私人养老金计划的投资收入也不征税,只对退休职工从私人养老金计划取得的养老金进行征税。与西方国家普遍遵循的综合所得税的课税原则(该原则要求实行TET模式或TTE模式)相比,EET的征税模式无疑是对企业年金计划的一种税收优惠,充分调动了企业和职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首先,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是鼓励企业开办企业年金计划的最有效的措施。对于企业来讲,如果国家允许雇主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在税前扣除以及对企业养老储备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那么就可以使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建立和运营企业年金计划,以达到鼓励和刺激企业建立该计划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