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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P策略比CPPI策略更为谨慎、稳健和保守,从而能够充分保护投资者期初投入的本金,但是这同时也影响了其在收益率上的表现。
(三)OBPI(Option-based portfolio insurance,基于期权的组合保险)投资策略。它是根据Black and Scholes期权定价公式衍生出的投资策略。具体操作思路就是运用看跌期权进行套期保值,在购买股票的同时买进与之对应的看跌期权。当保本周期届满时,若股票价格上涨,则放弃行使期权,从而享受股票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损失的只是有限的期权费;反之,若所购买的股票价格下跌,则执行期权,以看跌期权的收益来对冲股票下跌所带来的损失,以达到投资组合保本增值的目的。
由于我国还没有可供交易的看跌期权,所以一般以可转债所隐含的看涨期权代替与股票组合相对应的看跌期权,用以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在正股(即基础股票)价格高于转换价格时,对可转债实施转股,然后卖出股票,从而享受差价收益;而当正股价格低于转换价格时,则将可转债持有到期,享受本息收益。
三、选用企业年金保本产品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保本范围的确定。一个问题是受托管理费、投资管理费、托管费等直接从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中提取的管理费用是否属于应予保本保障的本金范围。笔者认为这些管理费不应属于应予担保的本金范围,不能简单套用共同基金中的固有模式。(笔者已在拙作《切勿将两个年金托管账户张冠李戴》中对此问题进行过简单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另一个问题是能否保无风险收益。保本包含两种含义,一是保证本金安全,这是绝大部分人的理解;二是除了保证本金安全,还要保证无风险收益(一般选用按同期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第一种含义的保本只是形式意义上的保本,并不利于维护企业年金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投资管理人的要求也较低;第二种含义是严格意义上的保本,充分考虑了投资的机会成本。具体而言,第二种含义的保本又有以下两种选择方案:一是实际投资收益率未能达到无风险收益率的,差额部分由投资管理人负责以自有资金赔偿和补足,这种方案有“承诺收益率”之嫌,存在违规风险;二是实际投资收益率未能达到无风险收益率的,投资收益全部归企业年金受益人所有,投资管理人免收投资管理费,这种方案在目前企业年金市场上具有一定普遍性,其合规性有待明确。
(二)关于保本产品中的股票投资比例上限
一般而言,保本基金的大部分资产是配置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上,这种资产的收益率相对较低,所以更高的收益还是来自投资管理人对于"风险资产"的主动运作。在共同基金的保本产品中,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限制,依据《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所作的不同承诺和自我限制而各有不同,有严格的也有宽松的。但是在企业年金中,由于政策已有严格限制,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为30%,其中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为20%,这是设计企业年金产品时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企业年金的保本产品当然也不例外。
(三)关于担保费用。保本基金可以只使用上述保本策略,但是为了充分满足企业年金资金厌恶风险的投资需求,有时还需要进一步引入担保。
如果引入一般的企业进行担保,需要按年向该企业交纳担保费,担保费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固定费率制,即用投资管理人实际承担保本责任的年金资产金额乘以某一固定费率。问题在于这个“年金资产金额”如何确定。企业年金的资产具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年金资产余额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经常发生变化和浮动的。在一年的考核周期内,既有可能有资金的多次流入和追加,也可能有资金的多次流出和撤回。这是由企业年金的特点决定的。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当受益人发生应当获得年金待遇支付的情形时,相应的资金必然要从整个年金资产中流出。同样,也会有新的资金进入。而且相同金额流入(出)的资产,是在一年之初流入(出)还是一年之末流入(出),其效果和意义都是完全不同的。例如一年之末流入的资产,投资管理人对其进行投资运作的时间很短,担保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段也很短,如果要求投资管理人向担保人交纳与在年初流入的资金相同的担保费,对于投资管理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时间加权平均法”计算全年企业年金资产平均余额是对企业客户、投资管理人和担保人三方都比较公平的方案。“时间加权平均法”是以一年内每笔进出资产的金额为基数,以其在全年实际占用的天数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