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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起开始着手对这种补充保险制度进行改造。总体改造的思路分了三部分。第一部分,缴费不变,原来补充保险费用的决定和协定的交费约定,按照交费工资的10%,就是相当于公司总额的8%多一点。这个涉及到职工利益,利益主题本身就是多元化,所以第一个前提就是交费约定不变。第二个就是统筹外的增长,按照两条线的增长,2003年12月31日交费资料为基准,把职工的补充保险待遇水平封存在那个养老保险水平。这个就意味着在基本保险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普通保险在不断的衰竭。第三个研究国家政策出台企业年金,这里面重点有三个方面。制度改造的根本问题在于怎么协调和统筹考虑新人、老人、中人的关系。 我们也在反思做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对此遗留责任。东风现在大体上接近3.8万退休职工,每一个退休职工身上都有一份原来的补充保险待遇项目。这一块项目的指出大体没有做过计算,大体相当于工资总额的5%。这个责任企业是要承担起来的,但是这个责任的承担是不是需要在企业年金政策规定8.33%的额度,我们感觉这里面有一点疑问。第二个是资金来源,公司合资重组以后有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出现,实际上资金来源不是东风单方面可以约定的,这个要看合资合同和法律层面约定。第三个方面,企业年金计划就是企业年金施行办法规定不得超过8.33%,如果说老人的费用包括在企业年金制度里面,那这8.33%的约定对东风来说制度的改造就已经免为其难了。我们在以前过渡的过程中,由于计划提出了积累水平,基金的积累水平很低,我们既要兼顾老人的待遇,还要兼顾中人和新人的利益,这个是我们感觉最大的困难。 第三部分,企业的责任。我们补充养老保险以后企业有一个转移的过程,从国家到国家企业共担,然后在到企业员工,第三个阶段在企业年金施行的阶段,这里面有企业员工的责任,我们把责任主体逐步从一个单一的国家责任主体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责任主体。我们理解新制度下的企业责任第一个是要确保改革的连续性,也是刚才说的老人、中人、新人的关系问题,这个要处理好。第二个是交费的义务,按照国家政策的约定,根据企业员工利益的需要,在符合各个利益主体和要求的前提下缴费的规定。第三个是计划资产的管理,要对计划资产形成相对安全、收益、成本、增值。第四个是相关的政策等等,这些都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工会进行的。 员工利益方面我们分析,员工利益的保护是企业发展的一个基础,那么企业的发展也是员工利益最大的一个保障。我们从四个方面来看,第一个是计划的效率和公平性。首先我们理解这里面可能年金计划是企业人力资源的安排,首先不能杜绝咱们经常出现的大锅饭,交费基数和个人工资挂钩,要体现激励性。交费比例要具备一定的灵活空间。企业交费在一定范围内遥相匹配,这个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福利的评估性。我们要合理把替代率进行保障和提高退休的生活水平,这个也是员工利益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我们在与工会沟通过程中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就是基金的安全性。很多职工甚至明确的说这个钱实在不行我们就存到银行里面去,因为这个是职工的养命钱,大家对安全性的关注程度超过我们的想象。 第四个方面,这里还有一个非经济利益,就是他的话语权,他要积极协商,包括通过职工大会通过这个年金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