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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贡献大小划档次。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4%)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存入职工个人账户。其中,优秀员工或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本企业工龄五年以下的,企业每月缴费12元,五年至十年的,每月14元。十年至十五年的,每月16元,十五年至二十年的,每月20元,二十年以上的,每月24元,合格员工根据上述工龄段依次为8元、10元、12元、14元、18元。 (3)补充加奖励法。在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的基础上,为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增加一次性奖励并记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为杰出贡献人员(获各种优秀称号)增加奖励,额度为2000至20000元。为杰出人员增加奖励,标准为本企业上年度某几个月月平均工资。 确定企业年金的缴费水平和方法时应注意的两个问题,一是在选择补充方法时一定要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有的用补充基值法较好,有的用工资比例法较好,而有的则用绝对额法较好。在缴费方法的选择上,一定要广泛听取企业各方面的意见,与企业内部分配特点相适应。二是在具体的补充或奖励水平上要注意不能高低过份悬殊。 办理程序 1、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具体的结合自身实际的企业年金方案,并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相同职能机构讨论通过; 2、向主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方案; 3、由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年金方案(审核企业年金方案是否合法,企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合格后登记注册; 4、签订(企业年金委托经办书); 5、企业领取主管部门的批复及有关资料; 6、建立参保职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7、企业年金管理部门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建立信息档案。 一个合理的企业年金方案要得到成功的实施,不仅需要有完善的制度法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和中介机构等作制度保障,而且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作物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