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企业管理规范比较统一,参保人数众多,企业年金规模大,有自己的行业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基金容易集中管理。行业企业年金方案的主要特点在于: 1.可以建立行业自我管理的养老基金; 2.行业内各企业自愿加入; 3.实行行业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行业年金实施方案和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行业统筹部门是今后一段时间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重点。对经济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行业,可以设立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权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第二条[宗旨] 本办法旨在保障和逐步提高本行业员工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与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 第三条[基本原则] 本方案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下原则: (一)建立行业统一管理的养老基金,本行业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加入,对加入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在行业协会内建立企业年金理事会和养老基金管理委员会,各企业设立相应的管理办公室。 (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差别待遇”。企业为职工的企业年金缴费因岗位责任、工资级别和为公司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三)实行“行业基金和个人账户管理相结合,完全积累与缴费确定”的模式。 第四条[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为本企业服务满1年,上年度考评合格,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第二章 行业养老基金的建立与管理 第五条[资金来源] 行业养老基金通过本行业各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筹集资金,通过行业养老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运营,由上述缴费本息构成本行业养老基金。 第六条[企业缴费] 企业每月代扣代缴企业年金缴费,按时计入行业基金和个人账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季缴、半年缴或一年缴等不同的缴费时间段,以银行转账、支票或托收的方式进行企业年金缴费。根据本地的经济和行业企业情况,合理确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的下限和上限,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以内选择任何一个百分点,最高不得超过15%。缴费工资总额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一致,缴费比例由企业自定或集体协议规定,其中4%以内的部分从经营成本中列支,超过部分从福利基金中列支。企业还可以按照个人缴费的同等数额为个人缴费,也可以多缴,所有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第七条[个人缴费] 企业年金可以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单方缴纳,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缴费比例可以自愿选择,最高不得超过15%,其中4%以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 第八条[行业基金] 记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归入行业基金并统一制定投资策略,进行投资运营;个人账户收益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但必须保持在不低于5%的水平。 第九条[个人资产所有权] 个人账户受益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本规定对个人账户积累资本享有所有权和继承权。 第十条[知情权] 个人账户受益人有权了解自己账户资金运营情况,每年至少一次查询个人账户。 第十一条[个人账户管理] (一)企业年金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相结合。职工每届劳动合同期满,该届合同期间记入职工个人账户的保险费,完全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开用人单位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适当扣回该届合同期间记入职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 (二)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本息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退休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支取。 (三)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从原单位企业年金经办机构转入新单位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如果新单位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暂由原经办机构管理,待具备条件时再予转移。因职工失业或用人单位关、停、并、转,可由本人决定选择其个人账户的管理机构。职工升学、参军或出境定居时,其个人账户可直接结算发给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