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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认为要建立企业年金的决策和执行系统,建立起规范的企业年金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的企业年金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确保电力企业年金合法合规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电力企业年金的规范管理工作打算在原来的基础上,先按现行体制组织进行,在实施的适当时机,组建起电力企业年金理事会,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电力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是受让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并允诺代为管理处分的人,处于实施信托的中心主体地位。其职责是审议决定企业年金筹资方案、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决定基金委托投资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及管理费预决算等重大事项。 电力系统实行企业年金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由职工代表、工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和企业法人代表组成的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履行委托人的职能,具体负责制定本企业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参加人员条件,供款水平及基金来源,企业年金分配及计发办法,委托管理事项,管理和监督程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本企业年金实施情况,定期向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设立电力企业年金管理中心,作为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及基金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理事会的决议选择基金托管和投资管理机构,托管和委托投资运行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的核算及收益的分配等。 在年金管理中心未设立之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可以先行作为电力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各集团公司、省公司等各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分支机构,先开展规范管理工作,时机成熟后,转为企业年金的专门机构,最终形成完整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建立在信托法、合同法的框架下,参保人(受益人)、委托人、受托人、帐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责权利清晰明确规范的企业年金治理结构。 第二、建立统一的基金管理制度,要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办法、统一缴费、统一帐户,最终做到基金的统一管理。 统一制度,针对以前分散管理的状况,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年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统一制定企业年金制度,确定相关原则,以利于各基层企业在制度规定的原则框架内执行。 统一办法,即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企业特点,制定统一的基金管理办法。以利于防范和化解风险。 统一缴费,即规范企业的缴费来源,并有合理的弹性区间和高限的限制。以利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实现。 统一帐户,即统一个人帐户管理,使用统一的个人帐户管理系统,实行个人帐户的集中管理,确保实帐运行。 统一基金管理,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克服分散管理带来的弊端和风险,发挥基金的规模效益。 电力企业年金基金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目前拟对基金归集实行专帐专户管理。基金归集专户分为两级,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本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一级专户,用于归集各分支机构归集的企业年金,各分支机构在相应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二级专户,用于归集实行企业年金单位的企业年金。 管理中心的各分支机构对实行企业年金单位按月归集企业年金,各分支机构收到归集的企业年金后应及时与其个人帐户核对,做到帐款一致。 企业年金归集专户实行集团帐户管理,借助国有商业银行的现代化管理系统,可完成基金的迅速归集工作,提高资金的效益和管理工作的效率。 如何做到“五统一”,最终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集中统一管理,目前还缺乏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支持和引导。由于十年来,电力企业年金一直未集中统一管理,分散在各集团公司、省公司甚至基层企业管理,目前电力体制改革正在紧张地进行中,一些人甚至领导对集中管理的认识还不尽一致。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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