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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更换账户管理人。
3.1.4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2 甲方的义务
3.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将《XX企业年金计划》《XX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企业和计划参加人的个人资料等乙方履行账户管理职责必需的资料提供给乙方。
3.2.2 按本合同约定通知企业及支付乙方的账户管理费;
3.2.3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 按照本合同,及时获得履行账户管理职责必需的资料及其他信息;
4.1.2 按照本合同,及时、足额的收取账户管理费;
4.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乙方的义务:
4.2.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展开账户管理业务;
4.2.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把XX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
4.2.3 接受甲方对账户管理工作的监督;
4.2.4 根据本合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建立公司基本资料和账户;
4.2.5根据本合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职工申请表等,建立职工资料和个人账户;
4.2.6根据本合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和托管人提供的信息,计算企业年金基金的下一
期缴费、企业账户和每一职工个人账户财产的净值;
4.2.7 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和方法,保存年金基金财产有关账册、凭证、密码、印鉴、
重要合同等文件;
4.2.8 定期编制并向甲方出具账户管理业务报告,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XX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账户资料,缴费及其分配等统计汇总信息,个人账户开立、转移、支付及撤销等情况,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及分配情况,与甲方和托管人的业务往来情况;
4.2.9 根据本合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个人账户的转移、支付和退出;
4.2.10根据本合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与托管人办理年金基金的财务核对;
4.2.11 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帐户查询服务;
4.2.12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各种报表;
4.2.13 根据本合同、《XX企业年金计划》等规定,定期披露有关信息;
4.2.14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账户记录及其规则
5.1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建立
5.1.1 根据本合同,乙方为甲方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企业帐户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及职工离职后未归属权益的财产总额;职工个人账户记录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收益、支付和余额等信息。
5.1.2 在个人账户中,乙方分别记录每个职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个人缴费部分余额及两部分的合计余额和投资收益的分配余额。个人月缴费金额和企业月缴费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缴费金额 = 该职工月工资总额X规定的比例
企业月缴费金额 = 该职工月工资总额X规定的比例
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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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年限 |
职工月缴费 |
企业月缴费 |
离职时可得企业缴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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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下 |
5%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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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年 |
5% |
7%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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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含10) |
5% |
10% |
100% |
5.1.3 乙方根据账户中的信息和余额的变化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维护和更新;
5.2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XX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发生变化,涉及到本合同账户管理内容发生变更的,由甲乙上方协商解决。
5.3 记录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5.3.1 根据甲方提供或确认的相关资料文件,进行缴费的计算,并与托管人对实际缴费和应缴费总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实际缴费金额记入企业账户中并将明细金额分别记入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中;如不符合应查明原因,在解决问题之前向甲方提出解决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