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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600221)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008-3-25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

       为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养老保险体系和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特制订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一、总则
   ㈠ 本实施细则中的企业年金,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㈡ 海南航空企业年金由海航集团统一领导、实行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
二、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㈠海南航空企业年金按照“保障型”与“激励性”两种方式交叉实施,第一阶段人员实施范围为:
   1. 在海南航空工作满 4年(含)以上,且在册 45岁(含)以上女性员工、在册 50岁(含)以上男性员工;
   2. M5 (含)以上级别的高管人员;
   3. 机务 B6 (含)以上在职员工;
   4. 飞行B8 (含)以上在职员工。
   说明:退休、内退、返聘人员不纳入年金计划实施范围。
   ㈡ 后续人员范围调整以海南航空企业年金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企业年金缴费
   ㈠ 企业年金分配
   1. 企业年金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费;
   2.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单位缴费按月计入员工个人账户;
   3. 企业年金缴费基数每年 1月进行调整。
   ㈡ 企业年金的缴费标准
   1. 企业年金的月缴费标准为员工本人上年度 12月份纳税工资标准;新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的人员以加入月份的纳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年金的缴费标准。
   2. 企业年金的月缴费标准上限为 5000元,即员工纳税工资标准超过5000
元的,企业年金的月缴费标准按 5000元执行。
   ㈢ 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
   海南航空企业年金试行期间,单位和员工的月缴费比例各 8.33%。
四、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
   ㈠ 企业年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定期汇入专用账户。
   ㈡ 企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的部分实行完全积累模式,个人和单位缴费的本金、孳息及投资收益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采用员工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建立,并与员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号码相同。
   ㈢ 员工个人账户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1. 员工个人缴费;
   2. 单位缴费;
   3.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孳息按比例(个人账户归属资金/企业年金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4.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净收益按比例(个人账户归属资金/企业年金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㈣ 员工本年末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为:年初个人账户累计余额及其本年投资净收益+本年的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及所产生的孳息和投资净收益。
   其中,投资净收益=投资净值-按比例收取的受托费、托管费及投资管理费。
   ㈤ 员工按规定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应及时注销。
五、企业年金的办理、提取及转移程序
   ㈠ 申请企业年金
   1. 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员工在加入海南航空企业年金计划时,须填写《个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表》(附件 1),并报海南航空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存档;
   2. 员工在填写《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信息明细表》(附件2)时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以利于及时、正常办理。
   ㈡ 提取企业年金
   1.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填写《员工企业年金领取申请表》(附件 3),经海南航空年金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提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2. 员工出国定居的,按海南航空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员工企业年金领取申请表》,经海航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提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3. 员工死亡(含退休后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按海南航空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员工企业年金领取申请表》,经海南航空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提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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