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使用IE浏览器 1024x768分辨率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年金快讯>正文
 
江苏省公布25套企业年金移交方案

2007-12-5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黄红芳

    12月4日,省劳动保障厅公布了25套社保经办机构企业年金的移交方案。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务必在今年底前完成企业年金的移交工作。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今年底前,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档案,全部移交给具备资格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运营。

  省劳动保障厅当天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在省提供的25套整体移交承接组合中,原则上选择一个移交组合,并由省辖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有移交任务的社保经办机构作为代理委托人,代表在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原有企业年金的单位与选定的受托机构签订整体移交委托合同。参与我省原有企业年金整体移交工作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应履行承诺,严格执行企业年金政策和基金管理规定,不得拒绝接受选择和增设附加条件。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严守移交工作纪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机占用、滞留、挪用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参保企业和职工也不能借机退保,擅自处理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和收益。做到基金资产安全移交。 

 
 
 
相关连接

央企存量移交引发年金竞争重头戏连云港市启动原有企业年金整体移交工作
湖北省50亿企业年金年内移交管理齐齐哈尔市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实施
吉林原有企业年金整体移交吉林省640万企业年金基金交市场运营
湖北近1300家企业年内办理年金移交百亿元企业年金移交将全面实施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意见投诉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企业年金网  中文域名:企业年金.中国
鲁ICP备06003162号
Copyright 2005-2007 www.annuit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