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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是中国金融业不可逆转的方向。最重要的是应该由企业和职工自己来选择,并承担选择的后果。” 2月1日,就在深圳地方企业年金整体转移方案浮出水面之后,一家养老保险公司的高管如是说。
按照方案,深圳的企业年金将整体移交给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保险集团”)和招商银行。这意味着,国内其余30多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至少一年之内对深圳市场的渗透都将步履艰难。
对于这些“失意者”而言,更为担心的是“深圳模式”可能成为地方企业年金转移的“潜标本”。实际上,这在上海已初露端倪。
非市场化移交
1月22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一纸通知——,启动了深圳地方企业年金整体移交的大幕。
按照方案,原由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经办的企业年金业务,应按国家规定修改合同和补办备案手续,具体的方式是整体移交、一年过渡、过渡期满自主选择,实现年金管理的市场化。
深圳的地方企业年金规模次于上海,在国内位列第二。据深圳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管理即将移交的企业年金就达到了23.26亿元。
这是一个让各家年金机构都难以割舍的生意。
以年金业务起步较早的太平养老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养老”)为例,截至2007年1月下旬,太平养老签定的标准企业年金合同约有250家,目前受托管理资产和投资管理资产合计超过22亿元。
深圳市场一地的规模即超过太平养老数年之努力,“深圳蛋糕”的诱惑可见一斑。
而地方企业年金(或补充养老)借行政之力移交商业金融机构管理,并转变为标准企业年金,其实已有先例。早在2004年8月,太平人寿以及筹备中的太平养老独家接受辽宁省直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业务,并按照标准的企业年金进行管理。
虽然都是借政府之手,但是其性质迥然不同。
“太平人寿介入辽宁地方补充养老其实是辽宁社保改革的一部分,而当时标准的企业年金制度尚没有完全建立。”熟悉这段历史的管理人士介绍。
而深圳本次移交的方案却是“以平安保险集团作为受托人,将企业年金先整体移交平安保险集团”。不仅确定平安为受托人,移交的方案还先行绑定了其他“三种人”:“平安保险集团应选择招商银行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选择自己为投资管理人。”
而其中的原因,除了“政府退出经办企业年金业务,促进企业年金管理市场化运营”外,还有一句引人注意:“政府引导,支持深圳本地金融机构的发展”,而这句话也被作为本次深圳移交的四大原则之一。
一年过渡期后
众多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对这样的移交方式颇有腹诽。
“深圳本次移交没有安排任何投标等市场化的流程,甚至形式也不表示一下。”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称。这家银行与招商银行一样同时拥有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资格,与该行签约的一家客户因这一方案不得不“退婚”。
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称,所以选择平安保险和招商银行,是因为“平安保险集团和招商银行两家机构均具备企业年金管理人的资格,在业界具有较好的口碑,在我市有完善的服务网络。”
同时,“两家机构均提出了企业年金管理的完备的方案,并承诺承接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原合同作出的承诺。”
整体转移之下,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仍预留了市场化的通道。
“深圳市政府设定了1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平安保险集团为受托人、投资管理人,招商银行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过渡期后,建立年金的企业可视上述两家的服务状况,决定是否选择新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但是,多数年金机构对于这样一个兼顾市场化的规定不以为然。
前述商业银行的人士称,“因为企业年金不是购买消费品,用完之后就算了。企业年金其实就是一系列服务,包括账户管理、托管服务等等。一旦选择一家机构,退出的手续很复杂,成本非常高。另外,目前的企业年金服务几乎都是同质的,选择谁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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