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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受托模式下的联合企业年金计划,实际上是一种"集合信托计划"。在该模式下,受托人仍然处于核心位置。法人受托机构建立标准化的集合受托计划,由多个企业参与联合计划。参与联合计划的成员企业,都必须接受法人受托人统一制订的联合企业年金计划。
法人受托模式下的联合企业年金计划治理结构与单个企业的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相比,联合计划法人受托,是一种标准计划。一个法人受托人,接受多个企业及其职工的信托。香港强积金当中的集成信托计划(mastertrustschemes),对超过一名雇主的有关雇员、自雇者以及将累积计算的权益由另一计划转移至此计划的成员开放。这类计划是把小型单位雇主的缴费集合起来管理和投资,以规模经济取得更高的效率,特别适合中小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