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使用IE浏览器 1024x768分辨率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年金快讯>正文
 
保监会规范资产管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2008-5-8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石朝格

       中国保监会昨日(7日)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向保监会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还应当编报财务监管附表、受托管理企业年金有关信息等补充信息。

  通知规定,财务监管附表包括“一对一”签订委托合同、发行债权/股权投资计划、发行“创新投资”试点产品和其他方式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运用情况的报表。受托管理企业年金有关信息则包括,如果公司拥有受托管理企业年金的有关资格,应当披露获得的资格类型及经营状况有关信息。拥有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的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包括报告日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资产规模。

 
 
 
相关连接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获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变身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资金将成金融混业排头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意见投诉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企业年金网  中文域名:企业年金.中国
鲁ICP备06003162号
Copyright 2005-2007 www.annuit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