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计划相对于其他补充养老计划,其建立过程和和后期运营过程更加规范和严谨,也相对比较复杂。企业要想准确高效地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在其中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
2008年1月 21日,《关于上海市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等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劳保基发【2008】12号)出台,这标志着上海市企业的年金建立正式由方案合同一次报备转变成与全国一致的两次报备。
随后,《关于上海市原有企业年金移交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福【2008】4号)出台,标志着上海有接近7000家企业的年金将正式由社保部门管理转由商业机构进行运作。而按照《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2号)的要求,这些企业都必须按照企业年金的要求进行重新的报备,因此本文旨在为即将或正在进行企业年金计划建立的企业提供相关的指引。
建立流程
根据《关于上海市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等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企业年金建立流程如图1。
企业年金计划相对于其他补充养老计划,其建立过程和和后期运营过程更加规范和严谨,也相对比较复杂。企业要想准确高效地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在其中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首先我们从法规上来看,受托人有以下方面职责:
——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
——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至少15年;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下面我们就以企业年金计划建立为主线,以受托人的法定职责为基础,详细叙述上海企业在年金计划建立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以及作为受托人可以提供给企业的相关服务。
阶段一:企业年金前期计划建立
一.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企业需要结合企业的相关目标和企业年金方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合适的企业年金方案,保证达到年金方案同时满足企业•员工和政策的相关规定。主要关注点:
○ 方案覆盖人员
○ 企业缴费比例
○ 企业缴费归属比例如何设置
○ 高平差要求。
受托人可以协助企业:
○ 提供方案模板;
○ 进行缴费分配精算;
○ 与劳动部门事先沟通方案内容,并根据劳动部门的初审意见修改方案或补充材料;
○ 根据企业的相关情况制定企业的年金方案。
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年金方案并形成决议
企业需要将设定好的企业年金方案向职工进行宣导,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此方案,形成民主协商的决议。主要关注点:
○ 民主协商的决议格式必须符合劳动部门的要求;
○ 相关材料在用印章方面的要求。
受托人可以协助企业:
○ 举行员工年金说明会;
○ 解答员工关于年金方案的相关问题;
○ 提供民主协商决议的模板;
○ 提供劳动部门关于报备材料在印章方面的规定。
三.方案报备材料的准备
企业需要按照劳动部门的要求准备以下年金方案报备的材料:
○ 《关于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 《企业年金方案》
○ 经集体协商或职工民主程序通过企业年金方案草案的决议
○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的说明》
○ 企业本年度和上一年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结算凭证,以及《按时足额缴费的承诺书》
受托人可以协助企业:
○ 提供所有材料的相关模板;
○ 提供关于所有的材料注意事项和印章要求的指引手册;
○ 帮助企业拟定《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