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我市启动了原有企业年金整体移交工作,中国人寿将受托管理这笔价值2500余万元的资产。移交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
据悉,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有2500多万元,参加人员5000多人。
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2007年底前,原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要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根据文件规定和实际,我市选择了以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投资管理人的整体移交组合,对原有企业年金进行整体移交。
根据先移交后规范的原则,移交以后的企业,要按照省、市规定,及时申请试点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