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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已正式启动企业年金制度

2006-5-16

来源:新晚报 作者:王钊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企业年金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已正式启动企业年金制度。今后,凡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职工退休后除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外,还能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可观的补充养老保险。

  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三个层次构成。其中,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制度,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必须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了工会等集体协商机制的赢利企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企业年金是第二支柱养老金,可以解决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待遇问题,稳定企业职工队伍,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共同缴纳,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最高比率不超过8.3%。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所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者定期领取相应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提取。

  据悉,太平人寿、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等公司均已开展企业年金业务。业内人士介绍,企业年金采用信托的模式来操作,也就是说,企业为委托人、金融机构为受托人、职工为受益人。该人士举例说,以一个30岁的人来说,如果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连续缴费至60岁,那么从60岁开始,除正常领取养老金外,其每月还可领取相当于其退休前月平均工资20%的年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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