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使用IE浏览器 1024x768分辨率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年金快讯>正文
 
四川:什么人可享受养老年金?

2007-1-18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作者:

       成都一企业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负责人来电问,什么人可享受养老年金?老蒋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此回复:企业年金方案仅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企业制定的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的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其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相关连接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意见投诉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企业年金网  中文域名:企业年金.中国
鲁ICP备06003162号
Copyright 2005-2007 www.annuit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