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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厦门破冰

2006-7-20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许蔚菡

       最近几日,厦门首单企业年金被厦门工行拿下的新闻进入了公众视野。

  2004年5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去年,厦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始推行企业年金制度;今年7月,工行拿下厦门企业年金第一单。

        企业年金,指企业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本报记者随机采访的15名国有、私营及合资企业人员中,只有一位自由职业者听过这一新名词。

        采访中,记者发现企业年金制度在厦门推广短时间内也不被厦门各界看好。

        破冰之旅

        厦门企业年金破冰,但首单年金的主人却相当低调。托管银行厦门工行和厦门劳动保障部门亦不肯透露具体企业名称,给企业年金规范运作后勇拔头筹的企业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据厦门劳动保障部门人士介绍,企业年金的前身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004年5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对它进行了规范。  
  
        虽然各方对首吃螃蟹的企业进行保密,但记者还是从《企业年金网》的一则快讯中找到了这家企业,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公司。

        这则快讯说,工行厦门市分行与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公司签署企业年金账户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协议。这是自企业年金基金规范运作后厦门市的第一单年金业务,对厦门企业年金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公开的资料显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是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中外合作企业?熏主要负责嵩屿电厂的建设和运营。

  嵩屿电厂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项目,1993年开工建设,1996年12月一期工程两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提前建成投产,总投资33.1亿元。至2002年8月已累计发电183亿千瓦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厦门嵩屿电厂二期工程也在建设中。

        养老“双保险”

        据厦门市劳动部门介绍,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工商银行厦门分行经济师连友仁表示,事实上,企业年金是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之外的另一项养老投入,为职工退休后养老安上“双保险”。

    “企业考虑职工长远收益和养老保障,建立企业年金为职工固定存笔钱,对职工是件好事。”一保险公司资深人士认为,企业年金可通俗地理解为公积金,但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

  按照现有政策,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

        基于各方的低调,记者没有联系上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公司进一步探讨该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的原因。

        但据连友仁分析,企业愿意为职工多缴纳一笔费用,主要因素有三点:一是按照国家政策,企业为员工缴纳企业年金,可享受4%的税收优惠;二是企业年金属于企业福利制度部分,企业可通过这一手段留住人才,尤其是紧缺型骨干人才。如果人才未到《年金计划方案》规定年限离开公司,那么他只能领回自己所缴交的金额;三是对于职工自己来说,退休之后的养老金,按照现行厦门平均工资水平,只能领取到1000元左右。一名原来月收入起码上四千的员工会有强大的落差感,如果再加上企业年金这一部分资金,那在职、退休所领到的月收入几乎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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