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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召央企培训年金 九机构赞助暗示战事来临

2007-10-20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欧阳晓红 赵红梅

  “140多家中央企业这么大规模地聚集一堂,实在‘罕见’,金融机构自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要求参与并提供赞助的机构太多了,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有所选择。”10月16日,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

  该人士指的是当天由国资委企业分配局组织的“中央企业规范企业年金培训班”,九大金融机构有幸成为其赞助商,包括太平养老、平安养老、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嘉实基金和中国人寿等。

  “别看只是一次由国资委召集的企业年金培训班,能否参与足以显示出机构的实力,又正值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审批之际,背后蕴含着很浓的商机,可也不乏‘火药味’。”业界人士分析。

  加速器:152号文件

  被称之为“富人俱乐部”的企业年金,如果央企都不“动”的话,其他类型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就更不会“动”,某种意义上,央企具有企业年金示范作用。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安排了国资委人士解读9月14日印发的 《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7]152号),此文件某种意义上被视为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加速器。”某机构人士说。

  不过,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152号文只是135号文[《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的补充,是加速推进企业年金的建立,而不是让企业“一哄而起”建企业年金。

  他说,关于统筹规划的问题,152号文从9个方面予以了阐述说明,如总部与子公司、企业供款、职工个人缴费、公平、“老人”、“中人”、关于原有年金 (补充养老保险)的清理规范等问题。像个人缴费,文件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制度试行初期,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应不低于企业为其缴费部分 (不含补偿性缴费)的四分之一,以后年度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等。

  “特别是备受关注的公平问题,152号文件明确企业缴费向职工个人账户划入资金时,可以综合考虑岗位、贡献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但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的差距不宜过大,”上述有关人士说,“具体差距多少,文件并没有写明,但我们掌握的原则是5倍。”

  一位平安养老公司人士就此认为,152号文不仅给央企建立企业年金疏通了道路,还给机构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提供了理论依据,可以说是一种标志性“事件”,但金融机构间的激烈竞争也将接踵而至。

  与会者称,就在会议现场,有金融机构现场办公,密磋圈定参会人士通讯录名单,一旦会议茶歇,便伺机“出动”交换名片,更有养老公司利用午间休息时间召集团队开会布署具体工作,难免令会议现场笼罩着一层紧张气氛。

  但对于央企来说,原有补充养老金存量的平移等,并非一朝一夕能解决的。

  现场各类机构心态各异:上端的监管部门决意推进企业年金工作,中端的中央企业静观其变,下端嗅到商机的金融机构则显得无比兴奋与焦虑。

  养老金公司“血拼”

  “尽管目前还看不到市场回报,但你还是必须在市场启动之前就占领制高地,跑马圈地在所难免,”一位养老金公司人士说,“否则,很容易就出局了,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接触客户,建立资源。”

  于是,300人出席的中央企业大型培训班会受到金融机构追捧。该人士透露,现有的几家养老金公司若想实现盈利,还得下很大功夫,因为目前投资回报并不均等,机构还处于前期的市场铺垫投入阶段,惟有产生规模效应之后才可能带来丰厚回报。

  “机构作为受托人,收取的管理费仅为0.2%;账户管理人收费是每人每户每月5元;投资管理收费标准略高,为1.2%;托管人收费为0.2%。在现有市场格局下,投入与收支极不平衡。”一家大型养老金公司人士表示。

  “对于金融机构的穷追不舍,我们有时也挺无奈,不是说不想建立企业年金,而是应该如何建立以及怎样解决历史存量的问题。”一位央企人士说。

  两天的培训课程内容中,有10家金融机构“布道”介绍企业年金运作流程、设计方案以及原有企业年金转移与服务的部份几乎占去整个培训内容的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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