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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董事会通过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议案

2008-3-21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02 股票简称:莱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13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3月7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08年3月19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1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分别为:陈向阳先生、田克宁先生、刘琦先生、任辉先生、郑东先生、王继超先生,董事魏佑山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陈向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罗登武先生、闫福恒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均书面委托董事王继超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向阳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十五、关于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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