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无锡”建设是我市“十一五”时期贯彻“富民优先”方略的核心工程,是在全面小康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深入实施“富民强市”战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能级,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特制定“富裕无锡”建设2006—2010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深入推进“富民强市”战略,把“寓强于富、共同致富”作为主要追求,致力于更为宽裕、均衡、充实的富民目标,努力实现我市更高水平的全面发展、内涵提升和共同富裕。通过不断开辟增收渠道,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通过科学调节财富分配和加强监管,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通过大力调整产业形态,进一步优化从业人员结构;通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社区整洁、管理民主”的现代化新农村;通过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加快健全公共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坚持不懈地推进“富裕无锡”建设,全面建成和谐富裕、文明进步的现代生活形态,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目标2010年,全市居民收入、就业、保障、生活等领域全面达到基本现代化水平。
———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5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以上;———科学调节财富分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人口比重力争控制在61%以内,农村人均纯收入线以下人口比重力争控制在56%以内,城市居民基尼系数控制在0.4以内;———调整优化从业人员结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比例调整为7:55:38;———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9%以上;农村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95%以上,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95%,被征地农民(含人均占地0.1亩以下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达到100%;———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左右,社会发展评估指数保持全省前列,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0以上,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35%以内。
二、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一:致富行动坚持“富民优先”的发展导向,把促进就业作为推动收入增长的重要手段。大力创造就业岗位,确保“十一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次以上;健全工资性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9-12%。
1、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根据经济发展形势,每年调整和发布工资指导线,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工资分配提供依据,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争取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提高的机制,继续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使企业工资水平与效益、个人收入与岗位贡献紧密挂钩。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新的工资管理体系,工资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事业单位按照《全力实施改革攻坚七项重点工作的决定》要求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分配激励制度,实现收入稳步增长。强化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重点对非公企业、改制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举报案件做到100%立案查处。健全企业欠薪保障办法,制止和纠正企业的欠薪行为。
2、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多数企业决定工资分配的主要方式。继续加大非公企业建工会的工作力度,扩大组建工会的覆盖面,2010年,全市职工入会率和工会组建率均达到95%以上。2006年全市建立健全各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委员会,2007年全市各市(县)、区基本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定期对工资协商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协商技巧和合同等方面的培训。2006年起,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履约的情况列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007年全市各类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其中,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达到100%,50人以上企业建制率达到90%。2010年全市各类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