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员工退休后也能像国有企业的一样按时领到福利津贴。昨天,我省两家民营企业同时与保险公司签订企业年金合作业务,从而开创了我省民企为员工购买年金计划的先河。
企业年金业务是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制度。它与国家基本养老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一起构成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
据了解,我省已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昨天下午,我省第一单关系民营企业职工养老问题的企业年金计划“出炉”,巢湖市华宇、兴达两家民营企业与安徽平安养老险公司签订企业年金业务,由省工行与平安养老险以2+2战略合作形势为这两家企业的60多名职工提供退休养老保障服务。
据介绍,上述两家企业都是巢湖市金属公司在“国退民进”过程中,通过股份制改造后的金属材料企业,年销售规模在2亿元左右,该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两家企业每年可为员工提供10万元以上的福利保障,退休后,每个职工每年可获得近2000元的补充养老津贴。两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今后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追加企业年金的保障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