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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分省(区)市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唐霁松、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英出席了座谈会。来自江苏、浙江、河南、黑龙江、云南、天津、深圳、青岛等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企业年金俗称“第二养老金”,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在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为职工缴纳一部分补充养老保险,即现在的企业年金。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今年6月起,我市对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由社保经办机构、行业及企业自行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均移交给具备资格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运营,12月底前全部移交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