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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MALL抵押借款企业年金27亿元

200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于

  此后一年多,尽管项目基本处于正常推进,但兴力达的四证始终没有拿到。

  据记者多方了解到,2004年年底之后,兴力达方面隐隐感觉到事情不妙,他们认为其合作伙伴新长征集团的“不配合”,而在兴力达商业广场项目的四证办理过程中,又遭遇到了规划面积超标,拖欠规划审批费等阻力。

  与此同时,一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兴力达集团在投入了数亿资金后逐步感到了资金压力,一度还因拖欠施工款遭到项目承建方南通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的追逼。由于没有四证无法办理银行抵押贷款,2004年底兴力达集团从绿地集团旗下龙威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部分台州投资客处获得参建款总计1.4亿元,并以部分在建房产作为抵押。

  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2月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有过一次微妙的变动———公司召开了第五次股东大会,股东表决同意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把公司的注册资金增加到1亿元,新长征的股份也由原来的8.33%增至30%,王妙兴则取代了张钧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

  事实上,此番变动后来被指另有深意。

  记者拿到的一份2005年2月长征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获得普陀区国资委“同意”的《请示》显示,新长征将投入的土地作价转换为其在项目公司30%的股份,而等项目建成后,这30%的股份再换成该项目30%的房产,并再将30%的股份按照预先约定的价格转让与兴力达集团方面,当时双方约定的这个价格是2亿元。此外,兴力达集团方面还以该项目的30%面积的物业抵扣其应支付予新长征集团的1.7158亿元土地款。新长征集团还口头承诺协助办理四证和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

  而在记者获得的一份书面材料中,兴力达方面曾对此表示“该项目位于上海西大门的出入口,发展前景非常好,再加上近几年地产价格的急速攀升,新长征为了将兴力达排挤出项目公司,有步骤的进行一系列有悖诚信的活动。”  

  融资仍是瓶颈。

  尽管有银行在2005年1月向兴力达承诺“在具备我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兴力达国际广场项目提供人民币9.8亿元的信贷支持。”但贷款的基本条件———四证齐全仍然没能落实。

  此后,曾向兴力达提供了借款的龙威和台州投资客把兴力达告上上海市二中院,法院也冻结了兴力达位于徐汇区装饰城。兴力达曾试图与这两方达成和解,但法人代表王妙兴不签字的话,有关几方无法达成任何具有法律效用的文本。而兴力达欲引入香港投资者买入新长征所持有的30%股权,亦未获新长征的同意。

  兴力达饮恨退出

  如上种种举动,也被认为直接促成兴力达退出了这个上海最大MALL。

  “新长征采取了不配合招商、融资和公司经营的办法……使项目公司无法开展正常的运营活动。”兴力达在有关材料中强调,新长征利用其与当地政府的特殊关系等优势地位,……逼迫兴力达退出了项目公司。

  2005年8月,兴力达集团方面最终将其在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持有总计的70%股权出售与新长征集团,彻底退出这个项目。

  据记者了解,新长征收购兴力达集团方面70%的股权所付出的代价为3.925亿元,其中包括了项目公司一亿元股本的70%,即7000万元,和该项目43万平方米总面积的30%,按照2500元/平方米折算的3.225亿元。

  而兴力达集团在2005年中期曾经对该项目进行过资产评估,当时这个建设进度在90%左右的项目为21亿,而兴力达方面认为即便是退出,扣除掉负债,其应该获得的补偿也在9亿元之上。就此分歧,双方亦在长征镇人民政府的见证下达成了一个承诺书,表示“对股权转让价格的异议再行商议。”不过,此后双方再无进一步磋商。

  今年2月,裕都房地产就此在上海市二中院起诉新长征集团,目前该案正在进行之中。

  就以上的一系列情况,记者多次致电新长征集团欲核实,但多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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