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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隐浮现巨大市场 企业年金制的利益“魔方”

2006-2-27

来源:中新网 作者:

       企业年金市场如何形成的问题,即各个企业已建、在建和待建的年金如何进入市场,目前由地方社保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又如何彼此脱钩
  2006年2月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函复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同意他们报送的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其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人个共同缴纳,职工在退休后,可一次或定期领取。这被业界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以后,首批批复的中央级企业的、属于真正意义上规范的企业年金。据悉,2005年底前,共有10家左右的央企提出年金计划,其中包括中远集团、首钢集团等大型企业。    
  隐隐浮现的巨大市场
  关于三家央企的年金规模,有预计说,其中中国人保的年金规模可能达5亿元,中国银行的年金业务规模更大,而光大银行的可能规模稍小,但3家合计规模将达到10亿以上。中国光大银行企业年金中心主任李海红对本刊表示:“我们涉及年金的人员有1万人,所以规模不会太小。”
  三家企业在年金方案获批后,需要在首批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中选择自己满意的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年金基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签约后再次上报劳动保障部。
  中国人保有关人士对本刊记者透露,人保自身不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因此一些机构频繁地向公司递交投标书,而光大、中行的投资管理人招标也引得已获管理资格的金融机构“频送秋波”。李海红说,对于具体从获得投资管理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中选择哪些,现在都还没有定论,年金何时可以入市投资现在尚无时间表。
  一位业内人士对本刊解释说,企业年金的推动意味着一个长达14年的传统要发生逆转。
  据本刊记者了解,关于企业年金最早的文件,是国务院1991年通过的“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提出无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都由社保部门管理。而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努力的方向,就是要努力将社会基本养老、补充养老(企业年金)和个人账户储蓄分开,这样政府只承担基础养老部分的责任,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供款、政府管理,企业年金则完全由企业自行制定计划、市场化管理。
  金融机构对企业年金的期望是肯定的。目前,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仅为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10%左右,发展空间大。据统计,未来3年国内企业年金市场每年将有1000亿元的增长规模,各类年金总量可达5000亿元人民币左右。而据世界银行则预测,至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市场的总规模可能高达1.8万亿美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所长巴曙松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企业年金基金存量规模是相当可观的,它是推动市场发展的宝贵资源。
  据了解,在近170家中央企业中,已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为数不少,他们手中掌管着几百亿规模的资金。其中一些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资金管理运作。譬如,扬子石化从1994年起就设立了企业年金,规模大约为7亿~8亿元,平均年收益率达到10%。另外,国家电网公司从2003年,就将企业年金分别交给银行、保险公司和券商,中国电信则2003年将8亿元企业年金交给了中国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
  围绕蛋糕形成的博弈
  巴曙松说,但要真正启动企业年金市场,必须处理好存量资金转轨中的利益问题。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率是市场选择的一个重要指标,自然是谁的投资回报高,投保人就把钱交给谁。
  不过,本刊记者了解到,相当多的中央企业希望自己的钱自己管理。巴曙松对本刊记者解释说,有资金实力、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大企业,对商业金融机构没有信任感。
  对年金市场觊觎厚望的金融机构,自然不希望企业自己做受托人,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许小松不赞成让企业“自托自”。他指出,首先,如果企业倒闭了怎么办?其次,企业或行业年金理事会存在法律关系、财产保护等方面的欠缺,譬如能否真正成为“独立法人”、能否满足管理企业年金所需实力和专业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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