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全系统《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委员会成员及主要职责、议事程序。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由省局(公司)局长(总经理)李嵩震任主任委员,成员为省局(公司)人劳处、办公室、财务管理处、审计处、发展计划处、监察处、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省局(公司)明确了管理委员会五项主要职责,即制定与修订《企业年金方案》;负责《企业年金》的委托管理,委托受托人负责《企业年金》账户管理、年金托管、投资运营、收益分配等,并对《企业年金》办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处理《企业年金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企业年金》投资决策;定期将《企业年金》管理及财务状况向职代会报告。《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劳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就有关议题向委员会汇报;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组织协调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省局(公司)还对委员会议事程序作出规定:一是委员会实行定期议事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决策有关议题,如工作需要,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会议。二是会议召开前由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三是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列席会议,为其决策提出专业性建议。四是《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形成决议后,由职能部门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