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企业年金使退休收入多了三五百
专家:财力、压力和优惠较少都是“病因”
【“年金”概念】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年金”溯源】
去年5月1日,《沈阳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开始实施,沈阳市有了自己的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依据。
其实,早在2000年,国务院42号文件就规定,辽宁省被确定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全国唯一试点省份,而此次试点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发展企业年金。
三年试点工作在辽宁顺利完成。2004年,中央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多部门联合颁发了两份有关企业年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即《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明确规定了企业年金应该进行市场化运作。其中,要求新增年金必须以信托方式,委托给合格金融机构作市场化运营;并要求以往握于各地年金中心手中的存量年金,必须移交合格金融机构。
移交之年 全省力争6月底前完成
4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深圳召集全国企业年金座谈会。
2006年,上海发生的社保案,以及各地年金中心的种种违规运作的曝光,使得存量年金移交工作提上日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做出决定,存量年金移交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结束。
辽宁省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员在接受今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辽宁的企业年金移交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
辽宁社保机构年金移交开展的比较早,2004年8月28日,顺利完成了省直60家企业1839.4万元积存年金基金和账户的转保工作,这也是我国第一单标准化企业年金。
一年之内 4家企业在劳动局备案
2003年底,全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参保企业有1124户,参保人员6万人,积累资金14亿元;去年末,全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参保企业达到1700多户,参保人员37多万人,积累资金24亿元。
但是,不平衡问题突显。从区域看,大连市市属企业年金总额占全省企业年金总额的90%以上;从行业来看,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分布在电力、石油、石化、电信、铁路等几大行业;从企业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
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局养老保险处了解到,在《沈阳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一年后,在市劳动局备案的年金办理企业只有4家。
转制之后退休收入多了三五百
企业年金,对于转制后退休的辽宁省轻工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来说,印象更为深刻。
“企业年金让我的退休收入提高300—500元。”负责办理该企业年金工作的贾纯金说。
2004年1月,辽宁省轻工科学研究院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工资结构封存是在2004年年末,职工面临一个不平衡的问题——转制后,在职职工的退休金与原事业退休职工相差太多。
“以前年龄偏大些的职工都会想,在一起工作那么多年,为什么我比他晚退休几年,工资就差那么多?”贾纯金介绍,这是他们当初办理企业年金的最直接想法,“我们考虑到了年轻员工。这样做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吸引力。”
留人之策 一年走十人的情况没了
辽宁省展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也遇了类似的情况。但让辽展集团感受更深的是,他们的技术人才不再以每年10人的数字外流了。
2005年,在一次企业年金推介会上,辽展集团了解到了相关信息,面对即将转制为民营企业的现状,弥补转制后职工即将失去的那块补贴。
去年1月,他们为500名职工办理了企业年金。在年金方案中,辽展集团设定了在职满3年才可领取企业年金,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可享受企业年金。
“以前每年要招聘20人,一年要走十来个技术人员。这对我们来说损失很大。”负责办理该企业年金项目工作的王娥告诉记者,一些应聘员工将国有独资的企业当作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