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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金管理中心23亿企业年金将整体移交

2007-1-3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小玲

       由平安保险集团和招商银行管理经营,首批五家企业进行移交签约

        奥一网讯 深圳23.26亿元企业年金将全部整体移交给平安保险集团和招商银行,深圳赛格集团、燃气集团、中石化深圳分公司等5家企业昨日(29日)成为首批移交年金的企业,并进行了移交签约。从本月起,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将停办企业年金业务,并在完成全部移交后撤消。

        按国家劳动保障部有关规定,企业年金必须在今年底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经营。而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不具备企业年金经办主体资格,按国家和广东省规定,深圳须将此项业务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经营。

        由于此前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企业年金大部分已形成投资项目,回收期长短不一,整体移交可避免终止投资和资产分割造成的损失。经反复论证,深圳市政府最终确定了整体移交给平安保险集团和招商银行两家机构的方案。昨日,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与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招商银行签署了备忘录。

        “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经营后,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监管下,企业年金管理透明度将更高。同时,企业年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机构经办管理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将获得更大运营空间和专业管理服务。”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袁建勇解释,平安与招行两家机构均提出了企业年金管理的完备方案,并接受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原合同作出的承诺,能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在确定平安与招行两机构为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后,深圳市政府还设定了1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平安保险集团为受托人、投资管理人,招商银行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过渡期后,建立年金的企业可视上述两家的服务状况,决定是否选择新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而从本月起,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将停止经办企业年金业务,并终止所有年金管理合同;而在完成全部企业年金移交后,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将撤消。原与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签订年金管理合同的企业,须在3个月内,选择与通过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证的年金管理机构重新签署协议,并到市劳动保障部门重新备案,否则将不能享受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深圳目前有850余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人数达6.4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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