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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之前完全由本级财政负担本级医院的投入机制不同的是,这次国务院要求省、市财政应该对区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中央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必要设备配置等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办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系建立后,医疗资源过渡向大医院集中这一结构性顽症将有望解决。
“三个等级医院之间的定位差异性不强、提供的服务雷同,加上曾一度实施的转诊制度也不复存在,造成了整个医疗体制非良性循环,医疗资源配置极不经济。”蔡仁华表示。
为此,《决定》对不同级别医院的分工做了明确的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只能是“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残疾人康复等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
大型医院应集中力量从事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救治。目前的区级医院,及大多数二级医院,可能将逐步消化,从而不复存在。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办医院。
“如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预定的目标,三级医院的‘瘦身’也未必不是好事。”蔡仁华认为。一般来说,整个医疗体制应当是金字塔形的,而目前我国却是倒金字塔形,顶端的三级医院无法体现出应有的技术水平和价值。
《决定》中规定的首诊制度很可能成为推动医院体系重构的起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定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引导参保人员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而和这个过程同步的是将过度集中在三级大医院的医疗资源下放。
《决定》要求定期组织高资质的医务人员到社区提供诊疗服务和技术指导;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有关学术活动。
“在社区医院的建设中,完全可以将三级医院中的一些技术人才调配过去,充当业务骨干。”蔡仁华说。他还指出,“一些有一定技术但精力有限的医务人员,在目前的三级医院中无法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就可以到社区机构去发挥自己的业务才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