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基本特征
农民工以青、壮年男性为主体。在1999个调查对象中,男性占72.2%,18岁~35岁的占75.1%,其中18岁~35岁的男性占52.1%。从年龄性别构成看,23岁以下(婚前)的农民工男、女人数相当,比例在1.1:1,24岁以上(婚后)的女性外出务工明显少于男性,男女比例在4.8:1。
农民工多为初中文化程度,没有经过培训,务工通过亲友介绍。初中文化程度者占调查总数的66.3%,没有经过培训的占55.7%,务工通过亲友介绍的占66.5%。通过亲友找工作,可以减少雇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成本,提高就业成功率。
就业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娱乐业
调查显示,农民工就业地区主要是珠三角、长三角和各自省内,主要从事制造业、建筑业和住宿餐饮娱乐业,所在企业几乎全部是私营及三资企业。
珠三角制造业是农民工就业最集中的地方,吸纳了农民工的近19.1%,长三角制造业吸纳了农民工的12.5%。上述两个地区的制造业吸纳了农民工的31.6%,占全部制造业农民工的81%。
在建筑业中,吸纳农民工最多的是长三角地区,占7.8%,其本省和珠三角依次为7.3%、5.1%。三个地区的建筑业吸纳了全部农民工的20.2%,占全部建筑业农民工的79.4%。
住宿餐饮娱乐业的情况类似于建筑业,安排农民工就业最多的三个地区依次是长三角、本省和珠三角,三个地区共吸纳全部农民工的11.8%,占全部住宿餐饮娱乐业农民工的87.6%。
总的来看,长三角、珠三角和本省的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娱乐业共吸纳了全部农民工的67.8%,成为农民工就业最集中的地区和部门。
调查分析表明,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缺少专门的技术培训,外出务工一般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和技术含量低的高强度劳动,选择劳动力密集型企业。
在调查对象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及本省就业的初中文化程度或没有经过培训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全部农民工的55.8%和46.6%;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娱乐业表现了同样的情况,两个比例分别为52.2%和44.8%。
收入主要来源于制造业,对未来收入预期乐观
农民工对目前的工资水平总体认可。调查显示,农民工外出务工月平均收入自2004年以来呈稳步增加态势,目前在1000元上下。其中2004年1月~6月、7月~12月、2005年1月~6月分别为953元、984元、1033元。农民工对目前的工资水平总体不满意的比例只有1/5。
珠三角仍是农民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从就业地区看,虽然本省、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和其他地区平均收入水平依次递增,但珠三角仍是农民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在农民工总收入份额中占32.2%;其次是长三角,占30.8%;两个地区为农民工提供了63%的收入。本省作为农民工就业的重要地区占农民工收入的21.4%。
对工资水平的满意度以在本省务工的比重为最高,达24.9%。选择认可(满意加过得去)的长三角最高,达79.5%,高于珠三角8.6个百分点;选择不满意的环渤海地区最低,为15.5%。
从就业产业看,居于收入水平前三位的是采掘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由于在采掘业就业的农民工人数少,使得制造业对农民工收入的贡献最大,占40%;建筑业居第二位,在其总收入中占25.3%,住宿餐饮娱乐业居第三位,占12.9%。这三个产业为农民工总收入提供了78.2%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