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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草案已完成 将进入立法程序

2008-1-27

来源:新京报 作者:郭少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近日表示,工资条例草案目前已形成,将进入立法程序。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尹成基表示,工资条例草案还要经过一系列立法程序,需上报国务院法制部门进行审核,最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此前该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谈到工资条例时曾表示,“如何调整薪水,CPI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尹成基昨天对此没有正面回应。他表示,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研究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使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经过前期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将形成一个指导性的意见,推动这项工作逐步规范。”

  他表示,目前全国出台地方性工资法规或规章的省份达到12个,27个省份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这对预防欠薪发挥了明显作用。

  在养老金管理方面,尹成基透露,我国将制定实施养老金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现在正在论证和听取意见阶段。据他介绍,截至去年,我国启动11个省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已超过800亿。

  尹成基通报说,去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5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4%和103%。今年的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方面,尹成基介绍,88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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