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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年金的筹资与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计划获得税收许可的一个条件是它必须采取信托方式。根据信托法,年金资产由受托人管理,根据信托契约的规定管理资产,信托完全与举办企业年金计划的雇主分开,如果举办公司资不低债或进入资产清算,计划不受影响,可以继续向当前和未来的受益人提供待遇,或用它的资产为成员和年金领取者购买年金,公司的债权人不能向养老基金索赔。 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契约来任命,信托契约要求雇主必须是受托人。信托契约规定,受托人的任命可以由工会或经与工会协商后的雇员代表来提名,也可以由养老金领取者来提名,法律规定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受托人来自雇员,除非雇员同意其他的情况。受托人只能以信托受益人利益为准按照信托契约的条款行事。 六.企业年金的政策 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企业年金计划才可以获得免税准许,对雇主或雇员的缴费及其基金投资收益不征收任何收入税、公司税或资产增值税。 为了获得免税地位,企业年金计划必须由一个固定的信托公司托管,并满足如下条件: ⒈雇员的待遇必须是一种退休年金,领取年金的年龄限定在60-65岁之间,年金待遇不超过雇员最后工薪收入的1/60,即不超过最后工薪收入2/3。年金待遇也有一个最高限额(目前为84000英镑),但每年要对年金进行指数化调整。 ⒉参加年金计划的成员退休后死亡,其遗属的待遇不能超过死者总待遇的2/3。 ⒊因病退休者可以提前支付年金,某些特殊职业者如军人、警察、运动员和芭蕾舞演员也可以提前支付年金。 ⒋年金不能转变为一次性支付待遇或转让给他人受益,但也有例外,如一个退休雇员可将其部分年金转变为一次性支付待遇,只要一次性支付待遇额不超过其最后工薪收入的3/80×服务年限(最高为40年)。在英国,几乎所有的退休雇员都选择了这一限额的一次性支付待遇。 ⒌企业年金必须提供与雇员的服务有关的待遇,这些待遇可支付给年金计划的成员、成员的遗属、孩子或成员的私人代表。 ⒍雇主必须将企业年金计划的有关信息提供给所有有资格成为该企业年金计划成员的雇员。 ⒎必须有对年金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项目管理人。 ⒏雇主必须是缴费者,但不必是唯一的缴费者,年金计划只为雇员提供附加的自愿性缴费以便获得附加待遇,附加缴费不能超过一个规定的上限。 ⒐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只能在英国国内,但派驻他国的雇员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在回国后重新参加进来。 ⒑参加企业年金的成员每年的最高缴费包括附加性缴费,为工薪收入的15%,对雇主的缴费则不加限制,但对年金计划积累的资产总额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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