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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2002年4月11日)
一、澳大利亚的养老金体系是典型的"三支柱"模式: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养老金、雇主提供的职业年金、个人自愿性的养老储蓄构成了养老金制度的主体。 澳大利亚养老金制度的第一支柱即"最低生活保障福利安全网",养老金为平均周薪的25%,并随物价指数进行调整,其资金来源于税收,按照到期即付的原则支付。这一福利并不局限于曾经工作过的人士,但申请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职业年金是澳大利亚社会保障制度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企业养老金、政府雇员养老金等,到1998年底,企业养老金计划的总资产已达3374亿澳元,占到了GDP的40%。自愿性质的年金、个人养老储蓄和投资是第三支柱,政府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个人补充前两个支柱,自由职业者可以自己缴费建立职业年金,同样享受税收优惠,基金可以自己管理,也可以委托商业机构管理。 根据世界银行近年来提出的三支柱模式,澳大利亚当前的养老金体系已经相当完善。整个系统透明度高,竞争力强,三个支柱互相支持,为公民的晚年生活提供了多重保障。 二、澳大利亚的社会保障养老金由政府机构进行管理,建立在个人需要的基础之上,养老金只针对特定的对象,从而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促进了社会公平。 1941年澳大利亚成立了家庭和社会服务部,负责管理支付各种社会保障款项。社会保障养老金的具体事务由中心联络站管理。是否符合养老金的领取条件,要视收入和资产测试而定,因此,中心联络站在决定申领人是否符合社会保障养老金条件时,要从有关机构获得补充养老金给付的详细资料,并按照家社部制定的退休成员收入资产评估政策进行核查,以后如果个人收入资产发生变动,申领人必须及时申报变化情况,联络站复核后调整养老金待遇。联络站还不时对养老金领取者的收入状况进行抽查,通过欺诈手段领取养老金者要受到法律制裁。 与很多发达国家相似,人口老龄化和移民增加也给澳大利亚的养老金支付带来了压力。目前,一个养老金领取者由六个纳税人供养。而澳大利亚人口预计将从1900万(2000年)增加到2370万(2030年),届时一个养老金领取者只有三个纳税人负担。对此,政府也正在采取对策,包括鼓励职业年金的发展等。但专家们认为,由于澳大利亚引入了个人收入评估制度,其养老金支出增长将大大低于其他OECD国家,政府有能力维持长期的养老金支付。 三、强制性职业年金开始成为澳大利亚养老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支柱,完善的法律环境、政府的税收优惠、市场化管理运营等都促进了职业年金的发展。 强制性职业年金是该国近十年来在养老金方面最重要的改革之一。1992年以前的职业年金属于自愿性质。当时只有40%的雇员参加;1992年以后开始强制实行,到目前覆盖面已扩大到80%以上的雇员。 强制性职业年金的建立,使得养老金支出易于管理,同时也提高了国民储蓄率。它最重要意义在于将退休收入单一依靠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转向双重依靠。职业年金的主要类型有: 主信托--由多个雇主联合发起的基金,通常由保险公司和咨询公司管理; 行业基金--由多个雇主发起建立的行业性基金,雇主以及相关工会指定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董事会管理基金运作; 公司基金--即单一公司基金,这一形式在逐步减少,原因是这些公司认识到自己经营的成本太高,从而转向主信托或行业基金。 政府对雇主和雇员的年金缴费实行一定限额的税收扣减,这个限额随雇员年龄的增加而递增。年金给付时,政府采取税收优惠鼓励采取逐年形式,而非一次付清式领取。 在澳大利亚,职业年金运营已经全面市场化,基金所需的各种服务,如管理、投资、咨询、审计等都采取"外包"的形式,对外竞标,然后与中标者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在投资方面,现在的趋势是受托人指定多家投资管理公司,给雇主雇员更多的选择权。在管理方面,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管理费用下降很快,目前差不多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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