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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养老金制度介绍

20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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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的一半,市场上也只剩下两家规模较大的管理公司。
  四、随着《退休金行业监督法》(SIS)颁布和谨慎监管局(APRA)的成立,澳大利亚逐步形成了一个规范、有效的养老金监管架构。
1994年,澳大利亚政府在先前几部法律的基础上推出了内容全面的《退休金行业监督法》,对第一支柱以外的养老金实施全面管理。例如在职业年金方面,SIS对受托人的成立、人员构成、权利和义务作了详细规定,每个年金计划都要有一个"受托人"负责管理。受托人内部设有理事会,雇主、雇员代表各占一半,受托人的主要职责包括:收缴保险费并记录缴费情况,管理基金并选择投资公司,保证基金安全,向参保人支付年金待遇,监督投资公司基金运营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受托人的成立须报APRA批准。
谨慎监管局成立于1998年,由政府授权其对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包括对职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进行监督,APRA的组织结构类似于公司,设有董事会,按被监管单位管理基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收取"监管费"APRA目前有400多名工作人员,对于管理规模较大的公司,都派有常驻人员。APRA主要依据SIS,对受托人管理、运作年金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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