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二次选秀”报名今日收官。至记者截稿时,已有6家保险公司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获保监会批复。
记者从劳动保障部了解到,2007年9月18日至26日是受理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申请期。在过去的9天里,保险公司无疑是此次企业年金选秀中表现最活跃的“主力军”。
养老险公司踊跃
昨日,保监会连发三张“通行证”,同意泰康养老保险、平安养老保险以及英大泰和人寿保险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资格。同时,加上此前批复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和长江养老保险,已有6家保险公司获得了参与企业年金“二次选秀”的资格。
仔细比对这6家保险公司后不难发现,养老金公司在此次选秀中表现得十分积极。
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设计走的是专业化、市场化经营管理道路。其中最重要的是引入信托的原则,对企业年金的管理实行“角色分离”。即将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分开,分别由不同的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管理。
其中,受托人资格在四个角色中承担最大的责任,负有最大的权限。据悉,受托人可以选择机构,可分配企业年金资产,同时进行监督检查。在资产初次配置的时候,分配好坏直接影响投资收益。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受托人资格适合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尤其是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
此外,6家公司中有5家公司申请了账户管理人资格。账户管理人主要负责企业年金的管理信息。该人士认为,银行、保险公司都有这方面业务的传统优势,“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这类专业机构必须建立相应的账户管理信息系统”。
另一方面,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和长江养老保险还申请了投资管理人资格。投资管理人是按照受托人的委托和组合投资的原则,对受托资产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投资目标。据该人士介绍,综合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均可担当投资管理人。
至于托管人一角,该人士则表示,托管人的职能是保管和监督职能,“因此,商业银行或专门的托管公司机构更适合这个角色”。
另据记者从劳动保障部了解到的信息,在2005年公布的第一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名单中,有2家养老险公司获得了受托人资格,4家寿险公司获得了账户管理人资格,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获得了投资管理人资格。
合资寿险冷淡
与养老险公司积极表现不同,曾被寄予厚望的合资寿险公司在此次年金选秀中表现得相当冷淡。
记者在采访了多位合资寿险的负责人后发现,大部分合资寿险均未参与此次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资格申请。大部分被访者表示,非常看好中国企业年金的市场,“但目前的监管体制并不适合我们”。
美国国际集团(AIG)中国成员公司主席魏欧林在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指出,近年来,中国监管机构对企业年金政策进行了多次修改,“这样的修改非常必要,但并不适合我们的业务发展,因此我们希望未来1至2年内会有所改善”。此外,企业年金的监管责任比较分散,并没有形成统一监管。